【上訴候判】小學教師涉襲警囚9周 上訴質疑原審裁判官有偏見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8/27 14:30

最後更新: 2021/08/27 14: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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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訴聆訊今(27日)於高等法院進行,上訴一方指原審裁判官太偏頗控方,對上訴人存有偏見。法官押後至9月10日判決。(資料圖片)

2019年11月多區有人堵路,小學男教師被指於上水駕車時慢駛,及後涉腳踢警員腹部,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襲警罪成,其間被還押小欖精神病院等候報告,最終被判囚9周,准保釋等候上訴。上訴聆訊今(27日)於高等法院進行,上訴一方指原審裁判官太偏頗控方,對上訴人存有偏見。法官押後至9月10日判決。
 
上訴人楊博文(29歲),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上水掃管埔路迴旋處襲擊警員鍾宏業。裁判官早前裁決時,曾質疑被告的心智是否仍適合教書,將其還押小欖精神病院待索取報告,被告早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候判獲批,最終被判監9星期,續准保釋候上訴。

上訴一方指原審裁判官太偏頗控方,以及對上訴人有偏見。上訴方指並沒有任何客觀事實顯示上訴人有精神問題或反社會人格,裁判官卻索取精神報告,對上訴人有偏見,並質疑原審裁判官干擾太多。

法官指若雙方就司法干擾有補充陳詞,稍後可再呈交,法官並表示「呢度執行公義地方,公義唔係一方面,係兩方面嘅」。

上訴一方又指,究竟稱呼警長為「沙展1234、陳Sir、差佬」,那個稱呼是「少咗尊重多啲」。法官認為若稱呼上庭作供警員為「差佬有啲貶義」,上訴一方則指上訴人當時是稱呼「PC1234」,法官則回應須視乎情況。

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,押後至9月10日下午宣判,上訴人期間續准保釋候判。

早前審訊期間,受襲的警員鍾宏業供稱,當日截停上訴人楊博文,楊被制服時曾激烈掙扎,並起腳踢向他,其膝部撞到其腹部。楊自辯時稱,其中1名警員曾突然抱起他的右腳,令他失去平衡,並害怕警員會把他從橋上拋落;楊一指警員制服他時,曾抱起他的腳,卻突然問:「你為何踢我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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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